宜賓縣烈士紀念館總體設計分有前后秩序的兩個部分,供應商應根據展館設計實際需要和流程,依據相關建筑室內設計(GB)要求完成以下設計工作任務和內容。
第一部分:展覽大綱的設計
此博物館主要是以革命英雄人物為主體的常設性紀念展廳類型,所以展廳設計前期需要作以相關革命英雄人物的文獻資料的整理和文字提取,在此基礎上作展陳的綱要撰寫(腳本性設計)之后,進入第二階段,即具體的設計實施環節。前期綱要撰寫工作如下:
1.根據采購人提供的已有文獻、相關實物遺存、影像資料作以內容分類,根據內容分類情況,再作以相關資料的補充與完善,作以文獻庫建立,以方便后期展館展覽內容的更新與補充。
2.文獻資料的整理,涉及相關已有文獻陳述的史實核實(以保證展示環節之中相關歷史呈現的準確性)以及展示信息的篩選。
3.相關實物遺存,作以實物的類型整理,并且對于實物的相關信息作以文字提取。
4.展廳陳設內容的具體腳本編排,提供展覽大綱一份。
第二部分:展覽設計的具體實施環節
在整體展覽大綱設計完成之后,便進入于具體的展廳陳展方案設計環節,此環節的工作量,如下:
1.根據展覽大綱,規劃設計完成一層、二層的博物館展廳室內設計,共計約 2000 平米(包括展示空間的展示方式、展示內容呈設位置等);其中一層為內容型展示(烈士文物、文獻、浮雕、繪畫、文學作品及相關資料展示。二層為功能空間型設計(如愛國主義教育室、黨員宣誓室等),具體設計工作以最終簽訂合同的約定內容為準。
2.提供設計策劃書(設計說明書)一份。
3.在方案設計過程中,階段性溝通方案三次,每次溝通要提供相應的設計方案文本。
4.最終提交一套完整的烈士博物館展廳設計方案文本(圖文并茂書冊)。
5.博物館展廳內 VI 導視系統設計。
6.室內設計全套詳細的 CAD 設計圖并打印成圖冊。
7.設計方案造價預算表(材提供料、人工等費用預算作下一步施工招標工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