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內容
本工程為犍為縣人民檢察院文化建設裝飾裝修項目,是為進一步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培育和踐行檢察職業精神,推動檢察事業科學發展。在辦公樓樓道區域設計關于全國檢察機關及犍為檢察院發展歷程、檢察職能職責、黨風廉政建設、本院干警業余豐富的娛樂文化生活等內容,施工區域面積約750㎡,包含鋼架工程、浮雕工程、全區域電路處理、墻面造型處理、每層形象墻造型、宣傳內容、標示標語、文化建設制作、畫廊建設等內容。
本工程最低人員配備合格條件表
序號 | 人員 | 人數 | 資歷要求 |
1 | 項目經理 | 1 | 具有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安全考核合格證。 |
2 | 技術負責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
3 | 施工員 | 1 | 具有施工員證書 |
4 | 安全員 | 1 | 持有安全員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
5 | 質量員 | 1 | 持有質量員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