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為汶川縣人民檢察院法治陣地建設服務采購項目。項目分院史館和走廊文化營造兩部分,其中院史館布展面積約68.4㎡,原有建筑為多層磚混結構,改造布展房間原有吊頂為礦棉板吊頂,原地面到吊頂高度為2.65m,地面為地板,墻面為磚混墻體,入戶門為5樘木質門。走廊原有墻面為墻磚乳膠漆飾面。 主要服務內容為展廳布展策劃、展廳布展設計、展廳氛圍營造、展廳互動布展等部分,本項目共一個包。
服務內容:
1.展廳布展策劃:對項目進行布展策劃,策劃成果體現主題思想,設計理念,且經采購人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實施。
2.展廳布展設計:按照布展策劃要求,設計對應展項,展品,場景的效果圖等。
3.展廳氛圍營造:按照設計對頂面,地面,墻面,燈光等進行布展。
4.展廳互動布展:按照設計要求,編制互動及視頻制作大綱,且經采購人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制作布展。
技術要求:
1.展廳布展策劃要求
(1)院史館:①運用當地元素,體現當地風格。②主題鮮明,歷史脈絡清晰,充分體現汶檢精神。③內容表現既有厚度,又有深度,見史見人見精神。④空間有限,布局合理,做到小而精、小而深、小而特。⑤設計古樸、凝重、簡約、大氣。
(2)走廊文化:①各層主題鮮明,并契合院訓精神。②主題要吻合檢察職能,結合當地人文。③主體內容要體現時代要求,符合上級精神,呈現汶檢特色。④主線貫穿各樓層。⑤設計風格簡約、莊重、大氣,具有汶川文化氣息。
2.展廳布展設計要求
(1)結合采購人提供的《現場平面圖》(詳見附件)提供以下設計內容,包含以下方面:①布展總平面;②展廳平面;③流線平面;④重點布展內容索引等彩色設計圖;⑤布展整體及展廳的軸測圖和展廳內各個部分視角效果圖。
3.展廳氛圍營造要求
(1)展柜展臺設計材料技術要求:展柜展臺及設備設施制品必須嚴格按照設計的要求配置,包括材質、尺寸等,需與設計效果相符合。展柜展臺設計與安裝要求做到:
①展柜展臺開啟后須最大限度預留操作空間,便于大型展品放置及布展操作。
②柜體擺放到位后地腳接觸地面,使柜體能夠穩固擺放在地面。
③柜內各類設備的布線需合理隱蔽,無安全隱患。
④展柜所有用材(包括金屬、玻璃、五金件、阻燃材料、照明系統、管線等)達到環保要求,中標后按采購人要求提供相關檢測報告。展柜(臺)及實木制品木質材料應采用防火阻燃處理。
⑤展柜使用過程中(十年內),如出現類似松動或因材質導致的質量問題,供應商須按采購人要求進行維修維護,維修維護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展柜具有散熱性,具備抗沖擊力、防砸、防撬及不易變形的功能;框架結實牢固。
(2)照明、專業展陳燈具技術要求:
①燈具應并采用成熟的先進技術,做到結構合理、散熱好、噪聲低、安裝和維護保養方便。
②軌道射燈應滿足水平可調節角度最小為135°(或以上),垂直可調角度最小 90°(或以上),燈體旋轉角度鎖定性良好。
③根據陳列展品及環境對照明的要求選擇燈具設備。燈體材料及設計應利于散熱,手動調節靈活,拆裝方便,操作便捷,性能穩定。
4.展廳互動布展要求
(1)展項以布展設計內容為要求,設計滿足展區展項特色,能深刻展示出汶川院史館及檢查文化宣傳內容。
(2)有效顯示面積按設計方案為準,投影分辨率不低于1920 *1080,電視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