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
1、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對中國前途和命運進行了艱辛探索,并進行了一系列立法和法制實踐活動,極大地豐富和拓展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
19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之時就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綱領》,明確了追求民主與法制的主張;
1922年,中共二大提出徹底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綱領,并建立民主政治的行動準則。為鞏固革命根據地政權,制定了《勞動法大綱》《井岡山土地法》《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以及組織法、選舉法、刑事法規、婚姻法等法律,形成了初步的革命法律體系,極大地拓展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視野。
1947年1月,毛澤東指出:“從新的觀點出發研究法律,甚為必要?!辈堰@樣的法律稱為“新民主主義法律”。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新民主主義革命徹底打破了舊的法律秩序、廢除舊制度從而建立起體現自由、平等、人權的反映勞動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全新法律制度。
2、社會主義建設時期
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至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的這段時期全面開啟了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進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嶄新歷程。社會主義法制實踐積累了很多有益經驗,也留下了深刻反思,這些實踐歷程都是依法治國道路上的重要組成部分。
1949年9月,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對成立之初新中國的國家制度、政權機構以及根本任務均作出了明確規定,由此確立了全新的國家制度。
1954年9月,召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新中國歷史上的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把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社會主義國家的基本制度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對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政權組織系統作出了更為完備的規定,開啟了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開端。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并隨即制定了選舉法、工會法、土地改革法、婚姻法、懲治反革命條例、懲治貪污條例等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條令,對于進一步推動從新民主主義時期到社會主義國家的過渡轉變,進而建立起全新的法律體系與社會秩序都有重大意義。
3、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
1978年12月,召開了黨的歷史上具有重大轉折意義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這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次會議。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對國家的前進道路進行了歷史性調整,明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總體目標和根本任務:“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庇纱讼崎_了改革開放新形勢下社會主義國家法制建設的序幕。同時對治國理政方略進行重大調整和思路轉變,對“法治理論”與“法治實踐”的認識逐步深化,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得到快速恢復和發展,制定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合同法、著作權法等法律條款,新時期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四梁八柱”已經初步形成,這為“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和確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第五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稇椃ā吩谛蜓灾忻鞔_:今后國家的根本任務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1982年憲法確認了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的路線,值得一提的是,這部憲法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放在“國家機構”之前 ,凸顯了憲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核心價值,反映了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憲法原則。這是一部讓人感覺面貌一新的憲法。這無疑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正式將“依法治國”確立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并科學界定了“依法治國”的內涵和貫徹的基本原則,實現了“法制”向“法治”的轉變。
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首次寫進憲法,這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歷程中的一個大事件,它標志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明的重大進展,國家的長治久安也得到強有力的保障,這同時也標志著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時期。
4、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時期
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明確指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黨的十八大對推進依法治國的一系列重大論斷與總體部署,充分彰顯了中國共產黨對踐行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審視和提升,特別強調憲法在治國安邦中的統帥作用,將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置于更加突出的地位。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的宏偉目標,從建設“法治國家”到“法治中國”,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對法治建設理論與實踐的不斷豐富完善和創新發展。
2014年10月,召開了中共黨史上首次以“法治”為主題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遵循原則以及根本任務作出了重大部署,充分表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時代社會主義國家各項事業的戰略布局中,更加注重依法治國的系統性、全局性推進,以更好發揮法治的統領性和規范性作用。
2017年,黨的十九大提出,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標志著法治建設的階段性目標和任務已經完成,要從新的起點來凝聚法治共識,將依法治國向縱深推進。
2018年8月和2020年11月,先后召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了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立場宗旨、發展道路以及工作布局,表明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信念更為堅定,建設法治中國的步伐穩健邁進。尤其是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確立為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開辟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全新境界,標志著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歷史性飛躍,對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提供了信心保證。
2022年10月,習近平在二十大報告中強調,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一是強調遵循法治之“綱”,這個“綱”就是報告提出的新時代法治建設總體要求。二是強調立好法治之“規”,這個“規”就是報告提出的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三是強調緊扣法治之“重”,這個“重”就是報告提出的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四是強調凸顯法治之“要”,這個“要”就是報告提出的嚴格公正司法。五是強調夯實法治之“基”,這個“基”就是報告提出的加快建設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