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1921-1949)
黨的一大通過黨綱
1921年7月,黨的一大召開,會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綱》和《關于當前實際工作的決議》,確立了黨的建設各項重大原則,初步制定了黨的紀律。
第一個反腐敗控告箱
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設立工農監察部控告局。工農監察部控告局設立了我黨用于反腐敗的第一個控告箱。
第一次成立專門的紀律監督機構
黨的五大第一次選舉產生了中國共產黨最早的、也是級別最高的黨內監督機構—中央監察委員會。
第一次打響懲治腐敗分子的槍聲
1932年5月9日,瑞金縣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謝步升在江西伏法,這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后槍斃的第一個貪官。
社會主義和建設時期(1949-1978)
成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發出由中央政治局通過的《關于成立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任書記由朱德擔任,王從吾、安子文任副書記。
三反五反運動
1951年12月開始,黨和國家機關開展了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三反”運動。1952年1月開始,中共中央開展了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的“五反”運動。
共和國反腐第一案
1951年11月的劉青山、張子善案件,是全國開始“三反”運動后揭露出來的第一打大案。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1978-至今)
拔亂反正正本清源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順應人民的意志和歷史的潮流,撥亂反正,正本清源,果斷地結束了“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重新確立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
確定十六字工作方針
黨的十六大以后,確立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工作方針,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確定反腐敗三項工作格局
1993年8月20日至25日,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對全黨加強反腐敗斗爭作出具體部署,確立了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查辦大案要案、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反腐敗“三項工作格局”。
反腐倡廉建設第一次寫入黨的五大建設
黨的十七大報告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設同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并列,標志著反腐倡廉建設成為黨的五大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黨的十八大開啟反腐新篇章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強烈的歷史責任感、深沉的使命憂患意識和頑強的意志品質,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黨的十九大
對反腐倡廉建設作出新部署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貫徹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提出明確要求,強調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