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術要求
(一)服務內容
1.總體服務內容
(1)供應商對項目現場進行勘察,項目現場位于爐霍縣縣城康巴圣德產業有限公司、瓦達村、爐霍縣貨車司機之家、仁達村、蝦拉沱村、交納村、望果社區、壽靈寺。包括爐霍縣縣城康巴圣德產業有限公司黨支部、瓦達村黨群服務中心、爐霍縣貨車司機之家黨支部、仁達村黨群服務中心、蝦拉沱村黨群服務中心、交納村黨群服務中心、望果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壽靈寺改造提升。
(2)供應商對黨建文化進行了解、分析、提煉和融合。
(3)供應商整合利用現有設施和場地,完善綜合服務站點,打造的內容包括爐霍縣縣城康巴圣德產業有限公司黨支部、爐霍縣貨車司機之家黨支部、壽靈寺及黨群服務中心等入口文化建設部分設計與實施,室內外文化建設部分設計與實施,戶外文化建設部分設計與實施。結合各個點位實際情況,從鄉村轉角界面打造、大門形象昭示、外部墻面升級、標識標牌更新、內部辦公區域墻面文化氛圍營造、部分空間布局優化、裝飾優化等方面進行提檔升級。
2.具體實施要求
(1)入口文化建設部分設計與實施
充分提煉黨建文化,并融入到系統規范設計當中,對包括入口指示牌、文化宣傳牌等進行設計并落地實施,符合各鄉鎮社區環境不同的實際情況。
(2)室內外文化建設部分設計與實施
結合各個社區實際情況,對室內原有顯示設備進行升級,通過現代數字媒體展示相關黨群活動、黨建、規章制度等內容,對大廳、辦公室內、活動室內的門牌、公示牌、制度牌、展示墻以及辦公家具等進行更新升級,對室內的墻面進行翻新。
(3)戶外文化建設部分設計與實施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對戶外新增宣傳欄、村民風采展示墻,以及原有宣傳欄、村民風采展示墻進行翻新,對外墻進行翻新拆除,新增門頭或屋頂金屬字等。
(二)服務要求
1.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供應商須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設施(如結構、水、電等)安全,在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應商負全責。
2.設計方案需經采購人簽字確認,成交供應商須有專人負責后期設備采購安裝。本項目安裝設備所用電源在采購人提供指定電箱處接設用電,安裝時如需開槽、打洞等損壞原有設施的由供應商負責恢復,務必保證項目完整、美觀,達到最佳效果。
3.供應商在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配套產品(如有),應符合強制性認證的相關規定,且優先采用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無線局域網產品。并在安裝實施前提供產品合格證明、認證證明等經采購人查驗后方可使用。(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三)質量安全
1.質量要求:滿足相關規范標準。
2.結構設計要求:要充分考慮造型結構的關系,既實用又安全。
3.材料使用要求:合理設計制作工藝和制作方案,選用的原材料無論是金屬或木制,均應達到規定阻燃標準,嚴格按照消防等級要求進行阻燃處理。
4.消防安全要求:要將消防安全作為規劃設計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嚴格遵守場所各項消防規定,嚴格落實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嚴禁占用消防通道,遮擋消防設施的設計、制作,嚴禁使用彈力布、網眼布、窗紗等易燃材料的設計、制作,嚴禁使用高溫燈具,電纜線材的設計、制作,必須使用雙護套阻燃耐高溫線材的設計、制作,消除火災隱患,防止電路、電器火災發生。
5.質量保修期:完成所有氛圍營造安裝、軟裝制作等項目并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一年。
二、履約要求
(一)為確保工作順利完成,供應商應針對本項目提供項目需求分析、項目實施方案、后續服務方案。
1.結合采購需求中服務內容傳遞的精神及要求,供應商應對本項目進行需求分析,分析主要包括①項目現狀分析、②自身在實施過程中的優勢及特點、③項目現場情況調查、④有利于提升服務質量的建議。
2.根據采購需求中具體實施要求所規定的內容提供本項目的項目實施方案,包括設計方案(①設計主題與理念;②入口文化建設部分設計與實施方案;③室內外文化建設部分設計與實施方案;④戶外文化建設部分設計與實施方案。)、初步設計效果圖(①入口標識設計圖(至少2張);②公示欄設計效果圖(至少2張);③門牌、制度牌設計效果圖(至少2張);④墻面裝飾設計效果圖(至少2張))、工作實施方案(①工作進度計劃及保障措施;②質量保障措施;③物資運輸及保管措施;④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防護措施;⑤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供應商應結合實際(必要時自行踏勘現場)進行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
3.后續服務方案,后續服務方案的編制是為了更好的保證項目后期整體完成度的重要環節,因此供應商需根據自身后續情況提供后續服務方案,(內容包括:①后續人員配置;②后續服務措施;③后續服務范圍)。
(二)供應商針對本項目配備的團隊人員具備一定的專業性,以保障項目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