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是人類最重要的感覺器官,我們靠它認識所處的環境并自如地活動其中,發現和感知我們所需要的物體,形成我們的思想意識和情感,并作用于周圍的事物。
光是一切視覺現象發生和存在的基礎,是一切物體被視覺感應的前提,沒有光什么也看不到。光不僅是滿足人們視覺功能需要和進行實際照明的主要條件,也是創造空間、美化環境的基本要素。光照明處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展示空間的效果,對人的心理和情感起著積極或照明的作用。在展覽展示設計中,光的引入給展廳設計帶來了活力、生機,烘托出多樣化的氛圍。
光線在所有對展示所具有的影響因素中是最為重要的一種。展示是訴諸人的視覺感官即為人所看的,要看到展示物必須有光線,而光的作用在這里不僅僅是單純地照亮物體,而且是追求完美的視覺效果。因此,在展覽展示設計中,如果沒有好的光線,產品無論設計制作得如何美妙,都難以取得良好的視覺效果,更談不上突出展品、創造美感了。所以,展覽展示設計中對采光照明應充分重視,一方面能夠滿足照明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必須以表現視覺的最佳效果為原則。
人的視覺效應中,存在著色彩只覺恒常性的現象,即與客觀刺激物在一定范圍內已經發生了變化,相應的知覺仍相對地恒常不變。例如,亮光下煤塊被知覺為黑色,而暗處的白球仍被知覺為紅色,人們把物體在太陽下呈現出的色彩看作該物體的固有屬性。在展覽展示設計中,設計師要抓住這人對色彩認知的客觀規律,把光色協調到最佳的狀態,讓人對展示設計萌生喜愛、贊同之感,如果一個展覽展示設計能夠做到這些,那么它的形象已經深入消費者心里了。(焦舟蘭)